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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6-04-17   浏览次数:



各县(市)电大分校(工作站):
  为做好2006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央电大和省电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近年来我市试点招生工作实际,现将2006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县(市)电大领导要把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放在电大系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充分重视试点招生工作。
  2、尚未加入试点项目的县电大,要努力改善基础设施和专业师资条件;抢抓机遇,充分利用电大的系统优势,积极申请加入试点项目;要明确办学定位,正确处理各种办学形式的关系,确保电大的可持续发展。
  3、各县(市)电大要积极行动起来,认真细致地做好生源调查工作,并根据生源调查情况,按时完成2006年秋季试点招生申报工作。
  4、按照中央电大和河北电大有关文件要求,各级办学单位不得自行延伸教学点,不得跨地区招生、设点。
二、2006年秋季拟招生专业
  本科(专科起点)专业:法学、会计学、英语(含教育方向、商务方向)、汉语言文学(含师范方向)、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方向)、行政管理、小学教育、金融学、土木工程(含建筑工程方向、建筑管理方向、道路与桥梁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
  专科(含课程开放)专业:金融(货币银行方向)、计算机应用(信息管理方向)、教育管理、行政管理、法学、会计学(财务会计方向)、护理学、园艺、药学、建筑施工与管理、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
  其中本科(专科起点)专业金融学、土木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及专科专业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先期进行生源预测,2006年秋季是否增设,届时以“省校2006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工作通知”为准。
三、申报材料
  1、原试点县电大(教学点)
  ①填写“2006年秋季开放教育试点专业及名额申报表” (附件1),需在“申报单位”处加盖单位公章;
  ②填写“2006年秋季开放教育新增专业教师配置情况表”附件3),需在“申报单位”处加盖单位公章,本表须上报一式二份。
  2、拟新增试点县电大(教学点)
  ①填写“2006年秋季开放教育试点专业及名额申报表” (附件1),需在“申报单位”处加盖单位公章;
  ②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教学点申报表” (附件2),需在“申报单位”处加盖单位公章,本表须上报一式三份;
注:①拟新增本科试点的原试点县电大(教学点),只填附件1和附件3,首次申报原则上限申报一个本科专业。
     ②拟新增试点县电大(教学点)首次申报原则上不得申报本科专业。
四、申报时间:
  请各县(市)电大将“2006年秋季开放教育试点专业及名额申报表” (附件1)上报招生办公室;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教学点申报表”(附件2)上报招生办公室、教学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各一份;将“2006年秋季开放教育新增专业教师配置情况表”附件3)上报教学处。
  招生申报材料按要求汇总,于2006年4月25日前报送市校。同时将所有招生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至bdddzsb@163.com
 
附件:
1、2006年秋季开放教育试点专业及名额申报表(见附件1)
2、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教学点申报表(见附件2)
3、2006年秋季开放教育新增专业教师配置情况表(见附件3)
4、“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教学点办学条件(试行)(见附件4)
5、“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教学点办学条件基本硬件条件(见附件5)
 
 
保定广播电视大学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开放教育 招生申报 通知          
    保定广播电视大学         2006年4月17日印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