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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广播电视大学关于2007年秋季开放教育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04-16   浏览次数:



各试点县电大:
  根据河北电大“关于2007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07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试点教学点要认真学习研究河北电大招生申报工作文件,充分重视开放教育招生工作,认真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确保申报工作科学、准确。
  2、各试点教学点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07年4月23日开展2007年秋季招生申报工作。各单位务于4月23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市校。
  3、申报材料:
  ⑴各专业申报人数情况统计表(通过省电大招生计划管理系统打印),及拟新增本科试点的请示报告报送市校招生办。
  ⑵新增专业教师信息表(通过省电大招生计划管理系统打印)报送市校教学处,审核通过后一式三份交市校招生办。
  相关材料须同时通过“广播电视大学开放电子公务”教学点管理系统、招生计划管理系统填报,并将电子稿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保定电大招生办信箱(E-mail:bdddzsb@163.com)。
 
  附件:《关于2007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
 
 
保定电大招生办
 
2007 .4 .13 
 
 
冀电大校字[2007]21号
 
关于2007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电大、省校开放教育学院、省直电大、省统计局培训中心、唐山建工中专、保定金融专科学校、保定机械电子技工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的通知》(教高厅[1999]1号)及中央电大试点招生申报工作有关通知精神,结合近年来我省试点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2007年秋季试点招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试点教学点要把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放在电大系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正确认识和处理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关系,特别是扩大规模与保证质量的关系。
  2、各试点教学点要将研究当地教育需求列入学校议事日程,并作为招生部门的日常工作;招生申报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电大、省电大相关管理规定;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招生申报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在申报过程中要强化办学条件意识,尤其要根据专业办学条件申报相关专业及规模。各市电大要在做好本部招生申报工作的同时,严格审核所辖试点县电大(教学点)的申报材料。
  3、各市电大要进一步加强当地电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在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挥系统的整体优势。尚未加入试点或已加入试点迄今未开展试点招生工作的县电大,要努力改善基础设施和专业师资条件,要抢抓机遇,充分利用电大的系统优势,积极开展试点工作;要明确办学定位,正确处理各种办学形式的关系,确保可持续发展。
  二、拟招生专业
  1、本科(专科起点):金融学、法学(含行政执法方向)、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商务方向)、汉语言文学(含师范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建筑管理方向、道路桥梁方向)、工商管理、会计学、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行政管理。
  2、专科专业:金融(货币银行方向)、法学、护理学、会计学(财务会计方向、会计统计合算方向)、行政管理、教育管理、现代文员、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方向、市场营销方向)。
课程开放专业: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商务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建筑施工与管理、园艺、药学、电子商务、旅游(旅游管理方向、酒店管理方向)、数控技术(含机电方向)、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
  3、其中专科现代文员、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方向、市场营销方向)、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先期进行生源预测,2007年秋季是否增设,届时以“2007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工作通知”为准。
  三、申报程序
  以各市电大及省校开放教育学院、省直电大、省统计局培训中心、唐山建工中专、保定金融专科学校、保定机械电子技工学校为单位组织申报。
  1、原试点县电大(教学点)及拟加入试点的县电大(教学点)向所属市电大提交招生申报材料。
  2、市电大对所属县电大(教学点)的招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并报省校教务处开放教育办公室复审。
  3、省校教务处开放教育办公室对各市电大的招生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汇总,并报中央电大审批。
  四、申报材料
  各市电大及有关办学单位要以学校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招生申报材料,相关材料须同时通过“广播电视大学开放电子公务”教学点管理系统、招生计划管理系统填报,并将下载打印件作为正式文件附件。
  1、市电大校本部及所属县电大(教学点)各专业申报人数情况统计表(通过招生计划管理系统打印);
  2、市电大校本部及所属县电大(教学点)申请新增专业教师信息表(通过教学点管理系统打印);
  3、拟新增试点“教学点申报表”;
  4、市电大对拟新增试点教学点的推荐材料(须加盖市校校章)。
  五、申报注意事项
  1、拟新增本科试点的县电大(教学点)须已开展专科试点工作两年以上,专业办学条件、师资条件良好,在各项教学评估中合格,没有违规违纪情况发生,并已配置电大在线教学平台(分校版)。
  2、省校直属教学点、市电大校本部申请新开设本科、专科专业原则上均不超过3个,县级试点教学点申请新开设本科、专科专业原则上均不超过2个。
  3、2007年春季及以前按省校或中央电大要求“暂停招生、限期整改”的试点教学点,经整改后确已达到试点要求的,可向所属市电大提交整改报告;市电大审核同意后报省校;经省校审核同意、并报中央电大批准后方可恢复招生。恢复招生的教学点本次招生不得新增试点专业,且招生专业不超过3个。
  4、按中央电大要求,仍未安装、使用电大在线教学平台(分校版)的本科教学点,一律停止本科专业招生。
  六、申报时间:
  自本文下发之日至2007年4月26日开展2007年秋季招生申报工作。
  七、“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2007年秋季招生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开放教育办公室
  联 系 人:何  磊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81号
  邮政编码:050071
  联系电话:(0311)87046041、87042687
  E-mail: jwckfb@sina.com。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二○○七年四月五日
 
主题词:电大  开放教育试点  招生  申报工作  通知
抄送:省校开放教育学院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2007年4月5日印发